大家伙瞧见没有,女方诬告男方强奸,这些案件在国内已经不是一起两起的事了,而是多起了。更可怕的是,法官基本上都是判男方强奸成立。
为什么大同强奸案引起如此大的反响?就是因为之前法官胡乱判了很多案例,有些简直让人啼笑皆非。大家看看这个案例,女方事先同意了,也不能证明你不是强奸!
好嘛,这不就是典型的女方说你强奸就是强奸嘛,让你百口莫辩。关键是法院还支持这种行为,这不是纵容婚姻诈骗犯侵犯男方的正常权利吗?
还有另外一个极端案例,一个女人一年257次报警自己被强奸。你妈的,一年才365天,这女的一个月至少有七八天来大姨妈吧,她除了大姨妈之外基本上天天被男人强奸吗?
更离谱的是,我们非常宝贵的110资源,被这女的非法占用了257次,之前竟然没有追究这女的责任。110真的这么闲啊?
只因为我们有很多枉法裁判的法官,只因为有这么多居心叵测想要搞婚姻诈骗的女流氓,我们男同胞真的是被逼的忍无可忍了。http://t.cn/A6rdlDxK
发布于 肯尼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