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en_shi 25-04-18 07:26
微博认证:V+优质创作者 2025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科技博主

这几年最难介绍的就是强奸案。只要判了,对外肯定是强调各种道德标准。可是明眼人一看,证据确凿拒不认罪情节恶劣还给个“底格判罚”,肯定就知道有问题。最最麻烦的,是现在信息发达,各种案例要对比。大家一看案例对比,就会发现里面最大的问题是强奸案在各地没有统一的标准。哪怕是系统内部,因为对性同意的理解不同,所以是否定罪判刑的结果也不同。

而今天热搜上给大家带来的是这里面争议最大的性服务强奸案。#男子欲与女技师发生性关系被控强奸#这个案子发生在浙江,检察院一旦起诉,必然要判刑。这类案件争议难点在于发生强奸案的地方就是提供性服务的,同时控诉强奸的女性往往是一个经验丰富的性服务提供者。

这里面争议最大的,是两年前发生在佛山的案件。具体的客观案情是男方跑到足浴店选取女方做特殊服务。先后向女方转了1000元。发生性关系期间,男方行为极其粗暴,导致女方出现了大出血。

根据女方的说法,她是被强奸的。她根本就没有答应发生那么激烈的性行为。男方虽然付了钱,但是并没有获得女方的性同意。警方也是采信了女方的说法。立案侦查。

但是检方拒绝起诉,并认为证据不足。这里面男方的说法是女方认为钱不够,要加钱。被男方拒绝后,女方报案要男方坐牢。

这类案例当中,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一种是认为类似场景下女性往往极度弱势,所以要对相关女性倾注更大的同情,倾向性的保护这些特殊行业的女性。另一种是认为类似场景下,经常出现经济纠纷,应当谨慎处理。而且口供证据有不稳定的情况,应当更关注客观证据。

所以同样类型的案子,有些地方是强奸,有些地方则是很难立案。到目前为止没有统一的标准。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