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最近那期节目,黑白颠倒到“天雷滚滚”都不足以形容。评论区还一片叫好。如果他代表了大多数中国男性的想法,那真的太恐怖了。
中国法律如果如王所说,目前只把“插入”定义为强奸,本身就是早该废除的落后标准,结果被他当成辩护工具替男方洗罪(真的比律师还卖力)。他甚至对男方两次承认强奸的事实轻描淡写(第一次是在女方母亲打电话质问时说的,行车记录仪全程录音;第二次是男方在警方审讯中亲口承认)。他表示,男方文化程度不高,不懂什么才算中国法律意义上的强奸,只是以为自己强奸了,所以这些证词不能当真。。。他还不忘强调,现在这种法律标准是符合国情的,需要保持。。
他还说,女方手腕和手臂上的淤青不能证明是性行为前造成的;电梯里女方愤怒撕打,也不能证明与强奸有关;点火烧窗帘也只能证明女方纵火,等等等等,总之他认为整个证据链都弱爆了。
更离谱的是,他声称中国现实中的司法实践里找不到婚内强奸的判例。正常人第一反应都会是质疑法律执行的缺失吧?结果他大大方方表示:在中国的国情和文化里,女性在婚内没有性同意权,而且同时因为中国的国情和文化还没到尊重女性婚内性同意权的地步,他会坚决支持这种司法实践标准,“否则婚姻制度就乱套了!“
他还继续延伸逻辑,说“既然婚内女性性同意权都不存在,那订婚期间当然也需要讨论”。然后直接把彩礼描述成“买卖女性性资源和子宫”的行为,进而认为女性在这种关系里也不应有性同意权。最好笑的是,不对男方进行法律追究,在他嘴里被美化成“是法律对现实风俗的尊重,也是司法对家庭事务进行最小干预的体现”[费解]。
通篇全盘否定女性权利,为性bao力开脱、为父quan制洗地,还要装出一副“理性、专业、讲法律”的模样,仿佛只要语气够平静,观点再恶臭都可以包装成理性讨论,真够滑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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