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
25-04-18 12:54 微博认证: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

【#刑侦队长和嫌疑人家属吃火锅被处分#】万某,中共党员,A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2024年2月,A县公安局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李某立案侦查。2024年4月,李某的丈夫杨某(群众)通过其朋友刘某引荐,认识万某。2024年5月,杨某邀请万某、刘某在A县一家火锅店聚餐,席间饮用某高档品牌白酒1瓶,共花费1900元,由杨某支付。
2024年10月,万某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故事
2024年2月,李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A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由A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查办。
2024年4月,李某的丈夫杨某(群众)在与朋友刘某聊天时得知,A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万某是刘某的亲戚,杨某便在刘某陪同下找到万某,向其了解李某案的办理情况。
万某了解到李某到案后拒不如实供述。
“你妻子目前一直拒不交代问题,她现在的态度,只会害了自己!当务之急是请律师劝她配合调查,只有如实供述、主动退赃、积极检举立功,才是她的出路。”万某向杨某阐明利害,但未向杨某泄露案件具体办理情况。
“谢谢万队长,我这就去筹钱帮她退赃!我回去一定想办法让她积极配合!”杨某连声道谢。
不久之后,李某终于转变态度,配合调查,案件取得突破。
2024年5月的一天,杨某主动邀请万某聚餐,“我妻子的事情劳您费心了,今晚务必赏脸吃个便饭!我把老刘也喊起,就咱仨唠唠家常。”
“不麻烦了。”万某赶忙拒绝。
“我和老刘是多年的朋友,老刘又是您亲戚,我们就是普通吃饭,不谈公事!”
万某犹豫片刻,考虑到刘某也要去,觉得一起吃个饭也没啥大不了的,就答应了杨某。
当晚,杨某在一家火锅店宴请万某、刘某,席间还饮用某高档品牌白酒1瓶,产生费用1900元由杨某个人支付。
数月后,在调取的消费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面前,万某的违纪行为被查实。
“我当时觉得吃顿饭是人之常情,不想拂了人家的面子,认为没有泄密,也不会影响案件办理结果,就不是什么大事。”
“杨某是你所在部门侦办案件涉案人员的近亲属,接受他的宴请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最终,万某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案件在全县通报。(风正巴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