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芬奇 25-04-18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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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南昌那个强奸案,据说女方当时是自愿的,甚至还有主动女上位,但事后因男方拒绝发展恋爱关系,女的报警指控强奸,男方罪名成立。这事不知真假,说实话我也遇到过类似的事,就是半推半就成事了,第二天还想来,我觉得体验一般,来一下就行了,不想发展下去,然后就翻脸发短信说要告我,当时也有点怕,但还是好言相劝,还约出来玩了一下算蒙哄过去了。

南昌这个案到底算不算强奸,首先要明白强奸的定义,最主要一点就是违背妇女意愿,那么这种当时自愿事后反悔算不算违背妇女意愿呢,我认为也可以算。我们先看看诈骗的定义:通过欺诈手段使他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骗取对方财物。“违背真实意愿”,这是重点,被诈骗时都是自愿把钱送到对方手里,事后才知道被骗,这就是违背了真实意愿。采用欺骗手段使妇女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而与行为人发生性关系,也算强奸,法律早有定义。

如果女方发生性关系时,真实意愿是要和对方发展恋爱关系或者是结婚,男方在上床前肯定少不了花言巧语,甚至是海誓山盟,我好爱你呀,我要和你结婚呀,不可能事先说上完床就把你甩掉。女方在被欺骗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结果对方提上裤子不认人,这可以算是强奸。对比较传统的女性,被欺骗发生性关系不会小于强迫发生性关系带来的伤害。

所以网上这讨论的人大部分是法盲,他们以为强奸就是电影里演的把女的扑上去按倒,扇两耳光,然后把衣服撕成碎片,女方激烈反抗,尖叫哭喊,只有这样才是强奸。如果自己骗术高明,让女方心甘情愿脱下裤子,甚至采取主动,骗女人上床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看到南昌的案子后被吓到了,所以还是要少做亏心事。

同样的剧情,为什么有的人干了没事,有的人干了却进了监狱。其实说到底,男女这事就是亏不亏的事,如果男的长得帅,即使女的被骗了违背了一点真实意愿,女的一般也不觉得很亏,哭两天就没事了,说不定还要自责一下。如果男的长得丑,女的和你发生关系就是图着点别的,结果被骗,那肯定会觉得巨亏,把你送进监狱才能咽下这口气。所以南昌那个强奸犯一点也不冤,人家事后告你,肯定就是觉得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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