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定要抵制彩礼???
大同订婚强奸案的女方,就是彩礼的受害者!
女方的妈妈,离婚时3个儿子被前夫带走,
她只带着3岁的女儿相依为命,至今仍然居住平房。
男方的全款婚房,也才20万。
即便如此,女方家都没有买得起20万的房。
可见18.8万的彩礼,不是一笔小数目,对于经济条件不好的女方妈妈是不小的诱惑。
女方妈妈说的,婚后彩礼给带回小夫妻,很令人质疑。
教导女儿,不要发生婚前性行为,除了传统思想,
还有个原因,在那个小县城,处女比非处女彩礼价更高。
男方呢,18.8万的彩礼,是拿不出来的,
一开始想给5.8万,女方家坚决不同意,
才先给的十万,还是卖了猪借了钱凑出来的。
承诺给18.8万彩礼,是打肿脸充胖子,
毕竟县城婚恋女少男多,拿不出彩礼,那就相亲门槛都达不到。
男方家,是想着,先拖着,拖到有感情了,女方心软了,甚至生米煮成熟饭,
这剩下的8.8万彩礼,和房子加名字,就能赖掉了。
当事人这个23岁的女孩子,是什么想法呢?
她并不想早早结婚,想去外地工作,
但是迫于妈妈的压力,才去相亲结婚。
她妈妈与她相依为命,急着让她在当地相亲结婚,
也是怕女儿去了外地,嫁在外地,抛弃妈妈,
那这个妈妈就没有依靠的人了。
而婚姻,除了能一次性拿到18.8万巨款,还能帮她把女儿绑在身边。
当事人男方呢,应该是和母亲有矛盾,
比如彩礼和房子加名,
他是同意的,但他不出钱,他妈掏钱,
房子,车子,彩礼,都靠妈,
他的意见没有用,他妈说了算,
他甚至可能不知道他妈拿不出钱来。
他希望结婚,有老婆有孩子,
钱不重要,娶到老婆就行了,反正钱让他妈掏,房子加名没问题,娶到喜欢的女孩最重要,反正他妈给买的。
他感受不到经济负担的压力,压力都在他妈身上,
所以,他妈想的是,如何算计女孩,尽量少给彩礼,不给房子加名,也让儿子娶到老婆。
得知女儿被男方强奸后,
女方妈妈想的是,要男方写保证,把余下8.8万彩礼补齐,房产证加名。
想的都是,便宜被男方占了,不能被男方赖了彩礼钱和房子。
男方家同意调解后,又不肯领证不露面,
是觉得女孩被破了身,跑不了啦,
不想再掏余下彩礼和给房产证加名,
女方因此不同意结婚,还要把10万退回去,
优势在自己。
认为女方一定会妥协,于是有恃无恐。
女方妈妈,没有考虑过,女孩想不想再和他继续下去,想的只有钱上不能吃亏了。
如果男方家补齐钱和加名,
不敢想,结婚之后又会怎么折磨这个女孩。
谁都没有在乎她的感受。她才是唯一的受害者。
如果,假设,这是一个结婚不需要彩礼的环境,
也没有房子加名的问题。
这个当事的女方会怎么样?
女方,可能顺利去喜欢的大城市工作,
很快,几年就赚到了钱,
在老家给妈妈买一套20万的房子。
她妈妈不会逼着她相亲结婚,
因为即便女儿结婚了,她也拿不到一分钱好处,
何必逼女儿呢。
她也不会守身如玉这么多年,
去多谈几段恋爱,多和几个男人体验性。
可能从此就留在大城市定居,嫁个大城市的男人。
如果没有彩礼,
她更容易挣脱原生环境的束缚,原生家庭的束缚,
去过自己追求的人生,有选择的自由。
看明白了吗,这就是彩礼,如何吞噬一个女人的未来。
彩礼,从来不是保护女性的!
彩礼,会变成各界的压力和欲望,急迫的把女性驱赶进婚姻。
所以,我们应该抵制彩礼,
让女性有离开老家的自由!
让女性有选择不结婚的自由!
让女性有做主自己人生的自由!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