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5-04-21 09:13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五大曝光#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男子辱警终被惩罚】4月7日中午12时许,驾驶人王某洪因在万源市城区违法停车被@万源交警 依法进行处罚,随后其心怀不满,在朋友圈发表辱警言论,言语带有攻击性和侮辱性,且在经过朋友提醒后仍旧我行我素拒绝删除朋友圈。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万源市公安局古东关派出所迅速受理此案,经过调查取证后,确认王某洪在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涉嫌违法后,于4月14日将王某洪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王某洪对其发表不当言论侮辱公安机关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在民警的教育下认识到了自身错误,最终,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王某洪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四川交警提醒#:交通警察依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为了保障城市路畅人安、群众出行环境文明安全,每一位公民都应遵守、配合。如有存疑,群众可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合理诉求。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控制好自身的言行,若为逞一时的口舌之快而肆意辱骂他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http://t.cn/A6rkiQ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