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不会忘记日子
十年前的今天,凌晨两点,宝鸡市人民政府百人集团全副武装,私闯民宅,抢劫财物,毁损房屋。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中院高院最高人民法院一致判决,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偷拆原告房屋行为违法。此案被最高法设立为经典案例,推荐案例,指导案例。
宝鸡市人民政府选择地球日,作案成功后,大肆庆祝,媒体公开报道祝贺。
十年法庭上不承认自己所为,把偷拆民宅责任全部推给民营企业东岭集团。东岭集团的子公司作为第三人拒绝出庭。并且法庭上公开否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坚持不予赔偿。此案国家赔偿重审审判监督程序与执行复议案件被灭失,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程序当中。
受害人原告已经去世,陕西省高院裁定释明;案件不终止,案件继承继续诉讼。当事人无家可归已经整整十年。被告宝鸡市人民政府变更六任市委书记市长。违法侵权没有丝毫收手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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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