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小西播报##因奸杀案服刑27年杨徐邱称全案无罪#【#服刑27年杨徐邱儿子称作案工具有出入#:当年被认定为作案工具的是把弯刀,今日法庭检方出具的是把直刀】4月22日上午,云南大理杨徐邱故意杀人、强奸一案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服刑27年的杨徐邱坚持“全案无罪”,他表示,杀人和强奸都没干过,“我是清白的人,为什么会冤枉我,我要把这个官司打到底。”1993年,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坡脚村发生一起杀人案,一名30岁村妇李某菊死在家中。四个月后,一封匿名举报信将凶手指向为杨徐邱,永平县警方认定杨徐邱有重大作案嫌疑。1994年4月,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杨徐邱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死刑。两个月后,因“特殊情况”改判死缓。2024年,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回再审的杨徐邱案再审一审宣判,认定入狱服刑27年的杨徐邱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但杨徐邱仍不服该判决,他表示要坚持全案无罪。杨徐邱的儿子邱云波告诉记者,1993年案发后,父亲杨徐邱被带走调查的第二天,永平县警方来到家中寻找作案工具,在当年14岁的邱云波带领下,警方从田埂中找到一把挑粪的弯刀,“他们让我把家里所有刀具都找出来,其中就包括这把挑粪的弯刀,被我插在外边的田埂上。”这把挑粪的刀,在本案中被认定为刺伤金某某的刀,为杨徐邱所藏。但在今日的法庭上,检方出具的刀具并非彼时邱云波找到的那把刀,他解释:“当时我找出来的那把是弯刀,但今天法庭上拿出来的是一把类似水果刀的直刀,不是同一把。”(津云)@九派新闻 http://t.cn/A6dUVw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