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开车躲家暴致丈夫身亡被判11年#
看到这个案件,一阵无奈涌上心头。
到底该怎么做,才能符合法院对正当防卫的认可。
持刀威胁,不间断殴打,身体多处受伤的情况下,妻子还能怎么做?
抢过刀反击,不一定抢得过,陷入更大的危险。
逃跑?
虽然我一直说,遇到家暴赶紧跑。
一方面你打不过男人,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此类情况的发生。
可是,这个妻子逃了。
但是,她是开车逃跑,如果她不开车跑,男方开车追她她逃不掉。
那么,开车逃跑时男方趴在引擎盖上,女方开车甩掉,不料男方扒着车侧边,发生交通事故撞上花坛死亡。
这个案件定性为故意杀人,主要原因应该就是,女子逃脱驾车时,男方的殴打已经停止,对于女方来说现实威胁已经解除,不应该开车甩脱。
可是,实际情况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对方手机可以解锁,如果女方不加速逃跑,男方一旦打开车门,后果不堪设想。
这个危险是真实存在且在该女性心里造成了连续性的威胁的。她本人并没有觉得自己开着车就可以脱离危险,且对方已经停止侵害。
女方将其甩开,男方竟抓住车侧边,后来发生事故撞上花坛,造成死亡,换位思考一下,那个时候女方在慌乱之下,是否注意到男子在车侧边?如果没有注意到,发生事故也不在计划之中,如何故意杀人?
期待二审结果吧,虽然不认为案件会被舆论影响,但是,如果案件事实真如新闻里的描述,还是认为认定故意杀人有些过了。
当然,或许对于这个女子来说,这个结果已经是注定的,不是他死就是她死。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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