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25-04-25 11:00 微博认证: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

#新媒体走近一线检察#【安徽亳州: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揪出中药“李鬼”】4月25日上午,结束中药材市场的采访,采访团一行来到中药材种植基地。“亳白芍”“亳菊”等先后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其中,“亳白芍”“亳菊”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同时也是安徽四大名药之一。“十方九药,近两年亳白芍价格增幅较大,大概一亩地亳白芍能产出8万元左右,因此出现了不少仿冒‘亳白芍´标志的行为。”药业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只有亳白芍、亳菊区域保护范围内的中药材生产者,才可以申请使用该国家地理标志。然而现实中,存在“李鬼”冒充“李逵”的情形,一些实体店及互联网平台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使用、冒用“亳白芍”“亳菊”等地理标志产品的情形,不仅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损害食品药品安全,同时也侵害了依法使用地理标志企业的合法权益。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詹路明向记者介绍,检察院部署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在线索排查中初步发现办案线索后,研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筛查互联网平台使用“亳白芍”“亳菊”地理标志数据,发现案件线索850余条。通过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知识产权监管职责,对网络平台商家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亳白芍”“亳菊”地理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理,同时积极引导、推动中药材生产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进一步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机制。#高质量发展中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