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团破产重整案自2021年启动以来,虽在法律程序上完成表决并通过计划,但围绕其公平性的争议始终未平息。从债权人、员工及公众舆论的反馈看,核心争议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海航破产重整舞弊蒙羞##顾刚升官发财##海航破产重整##海南航空#
普通债权人(尤其是个人投资者)在重整方案中仅获得3万元现金补偿及信托计划份额,而信托计划背负7500亿债务,普通债权清偿优先级极低。有债权人指出,信托收益分配周期可能长达数十年,实际兑付希望渺茫。对比之下,关联企业及员工债权则通过债转股等形式获得更优方案,形成“同债不同权”的局面。
部分债权人反映,工作组通过要求签署空白债权转让协议、以“救助款”诱导投赞成票等方式推进表决,甚至被质疑“贿选”。例如,有债权人收到邮件要求先签协议再获取救助款,且协议内容未明确。
重整过程中,海航集团旗下部分子公司(如海南海航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未被纳入破产资产包,其控股公司注册资金合计超百亿,但未被用于偿债。债权人质疑这是通过资产剥离规避债务责任。
债权人指控辽宁方大集团等战投方与工作组存在“闭环交易”,例如方大注资后成为海航控股股东,并通过关联交易获利。同时,重整主导者顾刚等被指利用规则设计为特定利益方谋利,例如通过“罚单洗白”资产、操纵股票市场等。
重整方案标榜“市场化法治化”,但实际执行中,债权人认为规则被权力干预扭曲。部分领导层被指“制定规则却不遵守规则”,甚至利用司法程序将理财定性为非法集资,规避兑付责任。
重整过程中,债权人普遍对工作组失去信任,认为其“维稳手段”压制合理诉求,例如微博话题被封杀、用户被禁言。有离职员工表示,尽管曾信任国家工作组,但最终方案暴露的“剥削性”使其转向维权。
2025年披露的信托收益分配显示,原债权人仅获3.18亿元分红,与万亿级债务相比杯水车薪。而重整后的海航信管仍背负巨额债务,普通债权人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海航破产重整虽在法律框架内完成,但其过程暴露了企业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保护机制的薄弱、权力与资本勾连的灰色地带,以及法治实践与公众感知的割裂。这些争议不仅关乎个案公平,更折射出企业破产制度在平衡多方利益、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上的深层挑战。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