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4月24日,信阳市农业农村局收听收看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何宝玉解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机关各科室公务员和二级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收听收看,局党组成员、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郑涌参加会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于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具有重要意义,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市农业农村局在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为后续更好地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相关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