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养生
25-04-27 09:42

@眼科赵阳 又开始胡搅蛮缠啦[哈哈][哈哈]

著名期刊《JAMA Ophthalmology》发表论文,质疑红光疗法(RLRL)在儿童近视防控中的长期安全性。赵阳在微信公众号发文回击,提到自己女儿曾报名参与该研究招募,最终未被选中,并因此质疑研究公正性。仅就此事谈几点看法:

赵阳不满自己女儿未被纳入研究对象,纯属无理取闹。

关键在于,他女儿是否真的长期在家接受了红光治疗,公众无法独立核实,公众看到的只是赵阳女儿的短视频表演,只能听赵阳单方面描述,就像神医神药广告中的医托一样。

另外赵阳还利用其女儿为其4L疗法做违法宣传,该行为本身就违反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医疗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3.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六)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关于医托的分析:http://t.cn/A6n3UWG0

赵阳女儿这种无法验证经历的个体、违法医疗广告中的代言人、医托若被纳入科研样本,不仅会削弱研究的科学性,还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质疑。

把他女儿排除在外,恰恰是对科研严谨性的基本维护。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