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赌博+下药”的方式实施诈骗,判刑!#】近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文某、吴某及罗某(女)涉嫌诈骗罪一案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文某、吴某及罗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简要案情
2024年12月,文某和吴某商议以“下药”“打假牌”的方式对郭某实施诈骗,为顺利实施整个犯罪过程,吴某邀约罗某共同参与。文某、吴某及罗某三人达成合意后便以“朋友聚会”的名义,邀约郭某到荔波县甲良镇吃饭打麻将,席间,文某趁郭某不注意,将事先准备好的“赌博粉(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放入郭某的酒中,在打麻将期间,郭某意识模糊,三人采取多拿牌、换牌、使用暗语等方式,成功诈骗郭某5900元。事后,三人将诈骗到手的5900元赃款均分。
检察官说法
这起案件呈现出典型的“杀猪盘”诈骗特征,即犯罪嫌疑人以“打假牌”下“药”等方式,利用被害人对朋友的信任和对赌博的侥幸心理,实施诈骗。案件中,文某、吴某、罗某三人组局在酒中“下药”赌桌上“出千”,最终触犯国家法律并付出沉重的代价。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切勿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赌博不仅违法,还可能成为诈骗分子实施犯罪的对象;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朋友邀约”,更不要利用“打假牌”“赌博粉”等“发财捷径”,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