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学者201712
25-05-01 16:59

【成都一律师被极端动保人士迫害事件的真相】这位律师应该是很懂法的,如果真正按照法治,本应成为合法清理流浪猫和散养猫的教科书式的操作。
但极端动保人士串联施压能制造一切意想不到的悲剧。
这位优秀的律师做梦也想不到,居然还有这样的操作,莫须有的罪名胡乱抓人,只为迎合极端动保人士。
虽然律师很懂法,但是极端动保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可怕力量。
这事动保那方有很多说法,有的说法声称猫是养在花店里的。也有的说法说猫是养在”院子“里的。总之是试图证明这猫是”有主猫“。但这些说法都很牵强。
我们可以回顾这些猫保人士一贯的操作手法:假如是猫伤人了,他们肯定异口同声说是流浪猫,只是自己偶尔喂喂,千方百计想逃脱责任。一旦猫被消灭,猫保人士马上跳出来,说这是自己的猫。
1,这花店,作为经营性场所,当然不应该饲养猫等宠物。
既不卫生,也不安全。
猫会传播疾病,猫会抓伤和咬伤人,这些都是常识。
如果是在花店里养猫,显然属于违规行为,应该向12345热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投诉,对其进行惩罚并责令整改。
2,所谓的”院子“,有心人也实地调研过了。(向这些负重前行的实干家致敬!)
猫保一方言过其实,妄图欺骗世人。
那里大片的空地都属于公共面积,并不存在一个适合养猫的单独的真正意义上的私人院子。
实际上在人口密集的地段,又是商业聚集区,本来就不是养宠物的地方。
倒是还有一个私自搭建的简陋的”栅栏“。
这栅栏漏洞那么大,猫能随意跑进跑出,是一个随时会到处乱窜传播疾病,和伤人的危险源。
猫既然能轻而易举跑出栅栏被杀灭,那么假如猫不被消灭,则猫一样可能到处乱窜伤人毁物,传播疾病。
无论是把公共空间说成是”自己的院子“,还是把简陋的到处是漏洞的栅栏说成是”院子“,都是说不通的。
整个事件最有错的就是所谓的“猫主人”,在经营性场所养猫,违反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
3,这几年情况恶化的非常厉害,本来是合法清理流浪动物的,却只因极端动保人士的肆意施压而被拘留的悲剧很多,已经形成了一个”执法的惯性“,非常可怕!
社会各界人士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力扭转这一怪象。
原本执法者理应对流浪动物进行清除。
现在只因极端动保人士的施压,执法者就不清除流浪动物。
而在群众自发清理流浪动物时,居然还要被拘留。
好一个”治不了动保还治不了你?“
这样公平吗?
极端动保这样串联施压,本应该是重点惩治,而不是进行迎合。
4,流浪动物以及散养的动物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已经很大。这事不能沉默!
而且这次的受害者是一位优秀的律师,更是一个契机,让全社会发声,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如果这次能挫败极端动保人士,帮这位律师讨回公道,那么之后执法者会知道”原来不是只有极端动保人士有脾气,不是只要讨好这些极端动保人士就能高枕无忧的“。
后续要么执法者自己愿意清理流浪动物,要么至少能默许群众清除流浪动物,不会再这样顺着极端动保人士肆意抓人了。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