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 25-05-03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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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发布人工增雨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气象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5月4—6日。
二、作业区域经向空域管制部门备案,“竹镇镇大泉村”“龙池街道新集头桥村”“浦口区气象局”为增雨作业点,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三、注意事项(一)作业使用设备为WR-98型专用人工增雨火箭,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二)在作业区域内(离作业点半径10公里左右范围内),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立即向当地气象局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如发现火箭残体降落时,请注意避让。
南京市气象局联系电话:83287310六合区气象局联系电话:57126756浦口区气象局联系电话:58882117
特此公告。http://t.cn/A6dHNL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