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峤医生
25-05-04 20:34 微博认证:浙江省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医师,爱问医生推荐咨询专家 健康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医院拒绝给离世女大学生道歉##输头孢离世女生曾自行拔针头自救#一个患了急性胃肠炎的大一学生,医生给用了头孢曲松输液治疗,输液4分钟以后,发生了过敏反应,最后过敏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导致死亡。
这一事件,大家觉得医院有没有过错,为什么不给患者道歉?希望有关主管部门,对这个事件,派出一个调查组,做一下深入调查。给家属一个合理的答复。
对公众来说,要通过这一事例,吸取一点教训。以避免类似的事件今后再次发生。
我觉得,至少有几点教训可以汲取:
1.必须严格掌握抗菌药物适应症,避免滥用抗菌素。急性胃肠炎不一定都是细菌感染,至少有半数以上属于病毒感染。如诺如病毒等。输液用抗菌素不一定都有效。除非患者的炎症指标非常高,必须要用抗菌素。选择抗菌素,尽量选择不容易过敏,安全性比较高的药物。成人可以选择的抗菌素种类比成儿童要多。完全可以用其他类的抗菌素代替头孢类。
还有那句话: 对于任何疾病,治疗选择用药时,能口服用药,尽量口服,尽量不要输液。不要以为,任何疾病,挂了盐水就保险了。

2.对于头孢菌素是否需要做皮试,的确尚有争议。对于原研的头孢曲松,商品名“罗氏芬”,在药品说明书中,的确没有要求一定要做皮试。如果换了国内的仿制药品,由于仿制的头孢曲松的纯度达不到原研药的水平。因此可能更容易发生过敏反应。在使用任何头孢类抗菌素之前都要询问患者既往的过敏史。有过敏史的,都需要慎用。一定要用时,必须要做皮试。过敏时不详的,最好也要做一下皮试。
开一个做皮试的医嘱并不难。这样可以规避过敏反应这样的隐患。

3.使用一些容易发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之前,必须要做好抢救的预案。一旦发生过敏事件,必须争分夺秒,毫不迟疑地投入积极的抢救。如果抢救延迟或处理不当,过敏性休克很容易会导致死亡。这位大一学生发生过敏以后,具体的抢救过程和用药还不清楚。如果在过敏之前医院的用药还不算有错误。那么,在过敏发生以后,有没有及时的抢救,抢救的程序和选择的药物是否正确?这也明显会影响到患者的生死存亡。如果是抢救不力,导致患者死亡的,医院需承担一定的责任。最好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鉴定结果有可能不仅仅是医疗意外,也可能构得上医疗责任事故或医疗技术事故。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仅仅只是道歉。

4.输液时怀疑发生过敏反应,立即拔出输液针头,这样操作对不对?正确的做法是:
1)关闭输液的阀门,保留注射针头以备抢救用药所需;
2)呼叫护士到场,通常护士会更换一瓶空白的生理盐水;
3)有护士呼叫医生到场,经医生确认是药物过敏,立刻下医嘱使用抢救药物,肾上腺素肌注;
4)患者转入急诊或重症监护,接触患者的血压,呼吸和心率,以前血氧饱和度;
5)如果血压有下降,需要输注生理盐水扩容;用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血压稳定。
6)酌情使用糖皮质激素和抗过敏的药物。
总之,对于有过敏性休克倾向的,使用肾上腺素肌注,这一步非常关键。早用早获益,不要延误时机。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