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余秀华和邬霞大吵一架,起源是余秀华在邬霞同名公众号留言言及其诗集《吊带裙》写的太差,并直接用了“以色示人”的字眼。余姐是我比较欣赏的一位诗人,其巅峰之作《我爱你》我一直很喜欢,且有中国当代大多数诗人没有的个性。这一次余姐的初衷是好的,希望邬霞多看书云云,不要放照片。但余姐说话一贯盛气凌人,居高临下。她说的话按正常人理解是有侮辱人的味道,尤其是那句以色示人,同一意思这么说就言重了。邬霞也是有个性的诗人。她没有尊重邬霞,按理她应该道歉。虽然她初衷是好的,但是效果是坏的。为什么两个善的人也可以催生恶?黑格尔对善的初衷作了深刻反思,“作为形式的良心甚至可以是恶的出发点。”因为良心有客观标准,但也有主观性。很多时候自以为道德纯洁,感觉良好,只要对得起自己就可以“为所欲为”。暴露恶,发扬善,如此我们或许不至于走向作为极端的伪善。最后说句题外话,按邓晓芒说,中国道德文化底色是诚,诚心入圣,则圣人不可批评;则许多历史浩劫皆来源于此也。另外,世界绝大多数矛盾和问题,都来源于理解的差异性,理解和同情他人,道阻且长。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