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段划分的最基本原则,就是线段必须至少有三笔;因为线段不可能从一个顶开始而结束于另一个顶,或者不能从一个底开始结束于另一个底。而且,线段开始的前三笔必须有重合。
线段必须被线段所破坏才能确定其完成。
对于无标准特征序列缺口的线段,如果第一笔出现笔破坏后,接着的一笔就创新高(新低),而且再后一笔,根本就不触及笔破坏那一笔,那么,这显然构成不了线段对线段的破坏,因为后面三笔没有重合。
再者,线段被线段破坏,必须不能是被同一性质的线段所破坏,也就是从向上一笔开始的线段不可能被向上一笔的线段所有破坏,必然是被从向下一笔开始的线段所破坏。
对于有标准特征序列缺口的线段,按第一种情况,线段A没有被接着的线段B破坏,但接着的线段C破坏了线段B,此时线段B的完成,决定了线段A也应该是完成。
注意,这里的线段A、B、C只是用结合律的原则先划分,在这破坏关系没被确认之前,这只是一个假设的称呼。
注意线段C对线段B的破坏后,就不再分第一、二种情况(有无标准特征序列缺口)。因为,如果线段C对线段B还是第二种情况,那么线段C的区间肯定就在线段A特征序列缺口与线段B特征序列缺口之间,如此类推,总会出现一个线段X,使得对应前面的线段是回补特征序列缺口,否则,这些线段的区间就会无限缩小,最后就会形成一个点。这显然是不可能(譬如收敛三角形不断收缩,最终仍会有个突破)。
而之所以要区分第二种情况,是因为不希望在线段的层次上出现小级别转大级别这样的不确定性,因为用第二种情况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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