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公积金小课堂】雄安新区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1.销户提取公积金的提取范围:
根据《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销户提取范围,缴存人员发生以下相关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退休、离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且停缴满6个月的;
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参军、上学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2.销户提取公积金的业务规则:
①办理提取业务前,职工住房公积金应足额缴纳,并且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
②可提取额度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提取的同时应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③缴存职工在本地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本息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