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志明律师
25-05-06 15:08 微博认证:律师 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院士专家赶场式跑会可休矣##律师说法#
说到底都是为了碎银几两。但必须多说几句,如果院士专家的头衔是国家授予的,并且还享受政府津贴之类,那就不能随便赶场子,随便拿“出台费”了。财政的津贴已经拿了,再拿“出台费”,实际上就是拿两份钱,这是非常不厚道的。想拿“出台费”就不得拿政府的有关津贴,想拿政府的津贴就不得拿“出台费”,两头只能拿一头。
院士的管理工作要强一点,狠一点,不能让他们又得名又得利的,天下哪有那么多好事的?[怒][嘻嘻]#庄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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