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动自行车起火致多户业主财产受损,累计提出约60万元赔偿诉求,多部门联合调解纠纷】2024年12月,福州市晋安区东方纽约小区发生了一起因电动自行车充电时起火而引发的火灾,造成巨大损失。事故发生后,受损的业主们向事故责任方提出赔偿。4月25日,在当地社区居委会的引导下,各方相约在晋安区综治中心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小组逐一了解,受损业主们累计提出60万元赔偿诉求。法律人士指出,虽然福州市晋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一份火灾事故认定书中明确指出:起火原因为编号49号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故障而引发火灾,但是在火灾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中,不止电动自行车车主一个责任主体,可能包括物业方、电动车充电桩公司、电动车生产方及销售方。电动自行车车主表示,由于他丢失了车辆的购买凭证,因此他去购买车辆的店铺沟通时,店主不承认曾经销售车辆给车主,调解小组也无法确定销售方。调解现场,电动自行车车主一方表示愿意提供8万元现金赔偿,而物业代表则表示难以分担60万元的赔偿,充电桩公司也认为其不存在侵权责任。由于三方愿意承担的赔偿金额与业主们的诉求差距巨大,调解小组经过半天的调解,也无法缩小差距。对于此事,调解小组还将组织后续调解。Via@第一帮帮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