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后裔概况
昨天看了宋史大家王曾瑜的《岳飞后裔考略》,真的是心潮起伏,两眼湿润,岳飞父子被杀害,家人受到的迫害太严重了。我这里略述一下岳飞后裔的情况。
岳云和岳雷都是岳飞在家乡的原配妻子刘氏所生,岳云是长子,岳雷是次子,刘氏除了生育岳云和岳雷,还给岳飞生了一个女儿叫做岳安娘。后来岳飞参加了康王赵构的部队,又改隶张所和宗泽、杜充,在黄河两岸和金兵浴血奋战,小仙女刘氏就跟人私奔跑了,还连续改嫁了两次,后来流浪到韩世忠军中,到处说岳飞的坏话,为她当年的私奔找借口,可能还要求岳飞给予私奔前的家务劳动补偿。为了保护妇女权益不受侵犯,韩世忠把这个情况向宋高宗赵构汇报了,为此岳飞不得不向宋高宗专门禀明此事:“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侍老母,不期妻两经改嫁,臣切骨恨之,已差人送钱五百贯,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其由也(见《三朝北盟会编》)”。此事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南宋官书《高宗日历》当中都有记载,可证确有其事。
南宋建炎四年,金兵南下,岳飞败退江苏宜兴,生活稍微安定,才派人到北方去接他的母亲姚氏和子女,前后多次,才找到他们,把他们接到江南军营。刘氏在跟人私奔的时候,长子岳云才七岁,女儿岳安娘六岁,次子岳雷不到一岁。岳飞就在宜兴另娶了一位名叫李娃的女子为妻,又生了岳霖、岳震、岳霆三个儿子。
后来岳飞的孙子岳珂编写《鄂王行实编年》时,认为刘氏跟人私奔是一件不可外扬的“家丑”,于是就把岳飞和刘氏这段婚姻关系一笔勾销,导致后来人和元朝末年修《宋史·岳飞传》时,搞不清岳云的身世,就把岳云说成是岳飞的养子,造成了很大的误会。其实根据南宋时期的官方档案来看,岳云就是岳飞亲生的长子。此事宋史泰斗邓广铭先生已辨正之,不必再生歧义。
岳飞、岳云父子被宋高宗赵构杀害后,家中所余的亲属有岳飞妻李娃,岳云妻巩氏和四岁的岳云长子岳甫、三岁的岳云长女岳大娘、一岁的岳云次子岳申,岳飞十六岁的次子岳雷和妻温氏、二岁的岳雷女岳二娘,岳飞十二岁的三子岳霖,岳飞七岁的四子岳震,岳飞三岁的五子岳霭,还有岳飞二十二岁的女儿岳安娘。按宋高宗本人下旨,“岳飞、张宪家属分送广南、福建路州军拘管”。二十年后,宋高宗赵构下令“诏蔡京、童贯、岳飞、张宪子孙家属令见拘管州军并放,令逐便”,于是岳飞家人获得自由。
“绍兴十一年岁除之夕,岳少保以非命亡。其子商卿(岳霖)并弟震同妻女皆羁管惠州,郡拘置兵马都监厅之后僧寺墙角土室内。兄弟对榻,仅足容身,饮食出入,唯都监是听。”在残酷迫害下,岳飞次子岳雷在流放地广东惠州饮恨而终。他在岳飞生命的最后一息,也被投入狱中,理由是“照证得岳雷别无干涉罪犯,缘为岳飞故节饮食成病,依律合召家人入侍,已就令岳雷入侍看觑”。他曾陪伴父亲度过了人生最悲惨的时日,却已无法等到昭雪的一天。后来岳飞的岳霖、岳震、岳霭三子和岳云长子岳甫上表说:“形骸沟壑,痛固无穷,妻子蛮夷,鬼亦不食,兴言及此,流涕涟如。”表达了他们流放关押的痛苦生活和极端悲愤之情。
在宋高宗解除岳飞家人拘禁的第二年,宋孝宗登基,立即宣布给岳飞平反。潭州(今湖南长沙)向朝廷报告:“据故枢密岳飞男云妻巩氏状:‘伏睹七月十三日同奉圣旨指挥,故岳飞与追复元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氏故夫云见有男二人,甫二十五岁,申二十二岁,女大娘二十四岁,故夫弟雷见有男四人,经二十一岁,纬二十岁,纲十四岁,纪十二岁,女二娘二十三岁,女三娘十七岁,见在潭州同居,并系阿翁枢密亲孙。’”另据潭州兵马司报告:“寻行勘会得故枢密岳飞男妻巩氏本家于今年四月初三日到潭州,见在北里厢,故夫弟雷一房同居。”这段史料亦可证实,岳云就是岳飞亲生的长子。可知自从宋高宗解除岳飞家人拘禁后,岳飞前妻刘氏所生的两房子孙,由岳云妻巩氏率领,迁移潭州,在城内北里厢居住。上引公文介绍了两房子女共九人,却未提及岳雷妻温氏,大概之前也被迫害死了。
在平反的当年,李娃应为六十二岁,岳霖应为三十三岁,岳震应为二十八岁,岳霭应为二十四岁。宋孝宗下令岳霖复右承事郎,岳震和岳霭补保义郎,“岳云男甫、申,岳雷男经、纬、纲、纪并特与补承信郎”,“故岳云女大娘,岳雷女二娘、三娘候出嫁日,夫各与补进武校尉”,“岳飞孙琛并女安娘夫(高祚)并特与补承信郎”。岳琛是岳霖的长子。自岳琛以下,岳霖、岳震和岳霭(后宋孝宗改名岳霆)的儿子未有荫补记录,可能是因为年龄尚幼,岳震和岳霭甚至有可能因拘禁未曾婚娶。从前引记录看,岳云和岳雷的两个女儿,已经超过当时正常的婚龄,却因长期拘禁,而未能出嫁。岳飞的女儿岳安娘,其丈夫叫高祚,当时均还在世。
岳飞的家人和后裔后来都定居在江西的九江,一直到元、明时期都是如此。岳飞在担任宣抚使时,爱上了九江的山水,就在“九江有宅一区,聚家族之北来者,有田数顷,尽以赡守家者”。岳飞母姚氏死,岳飞父子特别从鄂州长途跋涉,将她葬于庐山。岳母的葬地事实上成了岳氏家族的聚居地,故出现了岳家市的新地名,岳家的相当部分房地产就在岳家市。岳飞平反后,岳氏家族仍回九江聚居,“时朝廷还岳飞家赀产,多在九江,岁久业数易主,吏缘为奸”,韩世忠子韩彦直任官九江,“搜剔隐匿,尽还岳氏”。其妻李娃在宋孝宗淳熙年间寿终,亦葬于九江。
元朝时期,居住在江西九江的岳飞后裔“渐以衰微,又去杭州遥远,不能守护坟庙,时宜兴岳氏方豪富,折节下士,其声气又广”,两家遂“通谱”(张政《读〈相台书塾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依靠江苏宜兴唐门岳氏来守护杭州的岳飞父子坟墓和庙宇。后来江苏宜兴唐门的这支岳氏家族就自称为岳飞家族后人,但这其实不过是封建社会同姓联宗修谱的结果,并不是真正的岳飞家族后裔,此读史者不可不察。
岳云的长子岳甫,字大用,后官至吏部尚书左司郎中,与陆游、杨万里、张栻、刘仙伦、林和靖、张孝祥、范成大等人交好。南宋丞相张浚之子张栻《南轩先生文集》卷十五《送岳主管序》说:“岳大用求予赠行之言。予惟大用先世有勋伐于王家,不幸中遭奇祸,海内所叹。而大用兄弟落南之久,困厄流离,亦云极矣,险阻艰难,亦尝之备矣。天日照临,旧诬昭白,大用于此时得以自申,人皆为大用喜,而予独有说焉。”
岳珂《鄂国金佗稡编》卷二十八《申都司状》说:“照得岳云系珂先伯,其告命自系先伯直下长男朝请郎、尚书吏部郎中甫收掌。先兄甫已行身故,见系先伯直下长孙迪功郎、新筠州新昌县主簿岳觐,迪功郎、新处州庆元县尉岳觌收掌。”此处交待了岳甫有岳觐和岳觌两个儿子。关于岳觌,李曾伯《可斋续稿》前卷五《京西提举司平籴仓记》作于“绍定三年九月十有一日”,其中说“我岳公共二使事,实叁统府”,“公名觌,字明可,岳忠武之曾孙,今为朝奉大夫”。可知岳觌当时为从六品文官,任京西南路提举常平、大约另兼转运和安抚。
岳云次子岳申,官真州防御使。
岳飞后裔在元明时期大多仍居住于江西九江,后来明正德十四年,宁王朱宸濠在江西叛乱,岳氏后裔因此避居江北者不少,今天九江仍有岳飞后裔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