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官和陪审员,我于1996年7月从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分配到梁平县公安局成为一名人民警察,多次立功授奖!对警察身份有很强职业荣耀感!我因为被非法调离公安机关而遭受了系列不公,一直还在艰辛地维权之中。而现在他们多人持续在互联网媒体毁谤、侮辱我,在我刻骨铭心痛了十几年伤口上撒盐巴!更加加重我对职业荣誉感的坍塌和对个人评价降低,致使我精神更分崩离析!因为我非常热爱警察这份职业,但他们在互联网上持续的侮辱、诽谤我,你们说他们的不法言论是不是对我进行了莫大的伤害!他们在互联网上写文章毁谤、侮辱我的言论从而论证了他们在对我重大精神伤害的违法性。十四年来,我一直为了恢复警察身份在不停的申诉!一直在自己遭受的不公在四处呼叫、呐喊!因为我被非法调离公安机关后,我一直处在维权状态之中,别人都怕接触我,我的社会评价都已经被降到冰点了!他们还这样对一个已经受过沉重打击的癌症晚期病人持续侮辱诽谤,他们心里到底有不有良心!这些都是拜梁平县公安局折磨我所赐!但这些人居然昧着良心对我落井下石!他们对我持续侮辱、诽谤!持续对我黑化!致使我整个人设都崩塌了!正因为他们多人形成团队写文章毁谤我的人格权和名誉权,致使我精神再次受到重大打击我无法忍受,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我已无法忍受他们的恶行,所以我才到我居住所在地梁平区公安局梁山派出所报警来保护我的名誉权和人格权,对我的公权力和私权利进行救济!但没有想到的是梁平公安局梁山派出所对此不立案调查,我第二次向梁山派出所报警,该所民警牟华健连对我的询问笔录都不问,报警回执也不给我!该所民警牟华健居然还草率地对我说,你这报警属重复报警,他们不受理!请问在座各位这是重复报警吗?毁谤、侮辱我的人不一样,毁谤、侮辱我的内容不一样,这叫重复报警吗?牟华健的行为简直是践踏法律!梁平区人民政府则说这些人毁谤、侮辱我的言论在可以容忍和允许的范围和没有达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案标准而维持梁山派出所的违法决定!那么在座的各位换位思考,你们遇这类似被人在互联网上发表言论侮辱、毁谤你们,你们怎么办呢?请问梁平区人民政府毁谤、侮辱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案标准到底是多少?
如果我这起在互联网上被人写文章发帖帖毁谤、侮辱的行政诉讼官司输了话,那么就会开中国司法史一个先例!任何人可以在互联网上发帖骂人不受法律惩罚,任何人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发帖侵犯别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而违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