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不少爱狗人士在网上对我进行了教育,也有爱狗人士通过私信多次问候了我的祖宗,经他们的批评教育,我觉得在流浪狗的问题上我的言论过于极端,在此表示歉意。一律以消灭流浪狗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是不尊重生命的表现,我们应该善待每一个生命,为此我提出治理流浪狗的另一个办法。
流浪狗的问题还是出在人,请爱狗人士和动保人士,发挥自己的能量和力量,向人大推动立法建议:但凡遗弃狗导致其流浪的狗主人,任何人均可将狗主人打死,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此项立法建议若通过,则停止对流浪狗的任何伤害和捕杀。捕杀流浪狗视同故意杀人,判处死刑。请爱狗人士和动保人士助力完成此立法建议,则流浪狗的福报就到了。
该建议没落地前,没办法,消灭流浪狗工作仍然要做起来。
同意的请举手。[嘻嘻][鼓掌]#庄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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