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那条替换了一条更长的视频,结果两个视频都被吞了,重发一次)
所以,
是负责调解该案的李沧区法院韩法官,之前上青岛电视台做普法节目时说的是真相——
59岁女子走路打电话→突然转身→后面29岁王某(未提及性别,据媒体报道系一男子)避让不及→将其撞伤→法院认定“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
还是李沧区法院郭法官,今天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说的是真相——
59岁女子走路打电话→慢慢站住→29岁女子急匆匆从旁边走过→将其撞伤→压根没提“安全距离”这茬儿
[doge][d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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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李沧法院承认了,是韩法官那边“描述事实不准确”(≈在电视节目上瞎j8乱说)[允悲][允悲]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栋介绍,对于法院此次普法过程中因法官描述事实不准确、表述不当,给广大网民造成误导的问题,在此诚恳地道歉”[doge][doge]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