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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视频看得我特闹心。
女青年走路上一个没留神,前面大妈突然往回走了,一不小心撞上,大妈骨头摔坏了,要赔7万。
问题是,她走在小区内的道路上,放松状态,你我80%都是这种状态,东看看西看看,都是用余光保持跟他人距离,又不是开车,正常状态下不会出啥事。结果,经过我反复播放视频,女青年从转身到撞上,不到一秒钟时间。
7万。
这尼玛逼的谁受得了。
要说原因,她是碰撞原因之一,但不是唯一原因。你大妈好好的一个转身往回走,走之前看过路么?打转向灯了么?叫唤说我要往回走了吗?
当然,大妈没做什么也是正常的。
这两个人,都没有过失。
既然都没有过失,这就是意外。
如果要我负责,那我要么具有主观故意,要么具有客观疏失,这个所谓疏失,是本来应该可以做到,但是就是没有做到的,叫疏失。
比如说,过马路的时候,没有观察路面就走。这叫疏失。你该做而没做。
但是这个大妈这个回身,你要我下次该怎么注意避免?
我无法避免。
我无法以一秒钟的间隔,对我周边所有行人进行不间断扫描。
对不起,我做不到,任何一个人,也都做不到。
不信是吧?
我们可以测试。
失败的行人,付出7万人民币。
挑战成功的人,可以得到这7万中的一万作为奖赏。
不吹牛逼,我一天之内,从青岛轻轻松松划拉走100万,毫无压力。
既然你做不到,我做不到,那么,就不叫女青年的疏失。
女青年无需为此负责。
负责的意思是,我本来可以做到。
但是我做不到,那就不是我的责任。你也做不到,那就不是你的责任。
这个就是大妈自己走街上,遇到意外的。这次是被女青年撞到了,下次是走路崴脚了,下下次可能又是被啥弄倒了,都有可能导致骨折。
一个不公平的判决,只能让人间变成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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