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3月,日本驻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多田骏提出“囚笼政策”,具体措施是:以铁路为柱,以公路为链,以碉堡为锁,辅之以封锁沟、封锁墙,构成网状防御体系,从敌占区向游击区和抗日根据地逐步延伸,对我八路军敌后抗日根据地实施压缩性战略包围。日军企图通过建立“囚笼政策”,划地为牢,束缚八路军的机动性,发挥日军快速机动的优势,包围分割、各个歼灭八路军。
为了实现“囚笼政策”,1939年至1940年,日军在华北修复、修筑铁路1780公里,公路15600公里,构筑碉堡、据点2740余个(在公路两侧每隔10余里就建有日伪据点),同时在湖泊、平原地区挖掘河、沟,并与“扫荡”、“蚕食”、“清乡”等行动相结合,疯狂摧毁我敌后抗日根据地。
客观的说,日军制定的“囚笼政策”非常毒辣,确实打到了八路军痛处。
八路军敌后游击战,简单说就是在游动中寻找战机,在游动中发起攻击、在游动中撤出战斗、在游动中避敌追踪。也就是说,游击战的基础和前提是游动,一旦游不了动不得,游击战就无法施展威力,就只能被动挨打。
而日军的“囚笼政策”恰恰瞄准的就是限制八路军的游动,目的是让八路军游不起来,动不过去,所以确实是很有针对性、很有实效性。
因为日军“囚笼政策”对我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极大危害,1940年8月至1941年1月,八路军在华北敌后战场上发动了史称“百团大战”在大规模破袭战:“百团大战”就是在日军“囚笼政策”的背景下发起的,其首要目的就是打破日军对八路军游动能力的封锁。
为此,“百团大战”的第一阶段任务是多方向、多节点、多时段破袭正太线,破坏日军交通枢纽。“百团大战”第二阶段任务是破袭日军其它交通线,攻克日军侵入我根据地的据点。
虽然“百团大战”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开展的轰轰烈烈,战果颇丰。但由于敌强我弱的基本条件限制,在日军抽调兵力集中进攻我敌后根据地之后,“百团大战”不得不转入第三阶段——抗击日军对八路军各部队的反扑。最后,事实上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取得的战果大部分丧失,而敌后抗日根据地大大缩小,转入抗战以来最艰难的三年(1941年到1943年)。
从军事科学的角度分析,日军的“囚笼政策”之所以奏效,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实现扬长避短,即发挥了日军火力强、机动力强的长处, 限制了八路军行动隐秘、机动灵活的长处。
日军“囚笼政策”之所以难以破解,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八路军缺乏攻克“囚笼政策”的“锁”——日军碉堡的有效武器。
日军的碉堡,通常是以石块、青砖,甚至钢筋混凝土(数量很少,主要在大城市周围)为材料建成,高大坚固,再辅助以壕沟、铁丝网,构成完整的防御体系。碉堡里的日军和伪军,通常配置有二、三挺轻机枪,若干枝步枪,少量掷弹筒,大量手榴弹等等,有的碉堡(据点)还配置有重机枪和迫击炮。而八路军的武器装备只有步枪,少量机枪,少量迫击炮,少量重机枪,土造手榴弹,黑色炸药(少量黄色炸药)。
以八路军的武器装备,攻克日军碉堡有三个困难:一是日军火力强,技术好,又有碉堡掩护,八路军很难接近碉堡;二是即使八路军接近了碉堡,也很难在日军火力下跨越壕沟和铁丝网;三是即使八路军跨越了壕沟和铁丝网,也很难炸毁碉堡(黑色炸药威力不够,通常需要一两百公斤数量才能用外爆方式炸毁碉堡)。更何况日军各碉堡之间相距仅仅几公里之并有公路相连,一旦八路军发起攻击,周边日军很快就会过来增援。
那么,敌后战场的八路军怎么样才能有效对付日军碉堡?
战法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使用轻型直射火炮(包含火箭筒)。
火炮按弹道和瞄准方式一般可以分为两种,直射火炮(包括高射炮)和曲射火炮。所谓直射火炮弹道比较平直,主要是直接瞄准,射击垂直目标,比如无坐力炮、加农炮、火箭筒(估且算火炮)。所谓曲射火炮弹道比较弯曲,主要是间接瞄准,射击平面目标,比如迫击炮、榴弹炮、掷弹筒等等。
也就是说,要有效打击日军碉堡这样的垂直目标,八路军只有使用无坐力炮、加农炮(高射炮)、火箭筒(估且算火炮)这样的直射火炮才行,迫击炮、榴弹炮、掷弹筒等曲射火炮基本上无能为力(八路军炮神赵章成发明的迫击炮平射技术,难度太高,很难推广)。
由于八路军是在敌后战场游击作战,经常是在敌人封锁下的崎岖山区隐蔽机动,普通加农炮(高射炮)动辄一、二吨重量,需要几匹马拖挽,也就是说普通加农炮这个选项也不适合八路军。
那么,适合八路军敌后游击战,且能有效攻击日军碉堡的武器只剩下直射为主的轻型加农炮、无坐力炮、火箭筒这三个选项了。
八路军的武器装备主要来源是缴获和收缩,少部分来源于自行生产。抗日战争时期,无坐力炮和火箭筒属于技术要求高、生产工艺复杂的武器,日军自己也没有装备,八路军自然也无从缴获,无从收编,更谈不上自行生产,基本上不可能装备。这样,既适合八路军敌后战场游击战,又有可能缴获,有可能仿制的直射火炮只剩下轻型加农炮——比如,日军九二式步兵炮(准确的说,日军九二式步兵炮是一种轻型加农榴弹炮,既可以直射也可以曲射)。日军九二步兵炮全重212公斤,可以分解成四、五件方便搬运,最大射程2800米,直射距离超过400米,可以在日军碉堡精确火力之外进行射击,确实是八路军攻击日军碉堡最称手的火炮。
但是,实际情况是日军为了严防八路军缴获并使用九二步兵炮,严格限制每次炮弹携带数量,严令日军不惜代价保住火炮,即使保不住也要尽可能将炮弹发射完,并毁坏火炮。因此,事实上八路军缴获的日军九二步兵炮数量是很少的,缴获的炮弹就更少。根据延安总部统计,1937年7月到1944年6月,八路军新四军总共缴获日军、伪军的火炮共计580门(1944年7月至日军投降前后缴获日军、伪军火炮数量有1272门,大幅增长),这其中大部分是掷弹筒和迫击炮,只有少量九二步兵炮,有一些缴获的火炮还被日军破坏了。所以,敌后战场的八路军缴获的能使用的九二步兵炮数量非常少,炮弹就更少,基本上只有二、三发炮弹(由此数字可见电视剧《亮剑》里,李云龙说各营缴获二门以下九二步兵炮就自己留着用,不要来烦我的情节,纯属神剧)。由于九二步兵炮结构比较简单,八路军敌后兵工厂曾经仿制成功九二步兵炮,但受限于原料缺乏、设备落后、技术不足,生产出来的九二步兵炮无论数量、质量、性能,尤其是炮弹,都远远不能满足八路军开展敌后游击战的需要。
虽说历史不能假设,但今天的我们还是可以根据历史事实做出一些判断:既然八路军敌后兵工厂都能仿制九二步兵炮,那么国民党大后方兵工厂完全有能力大批量仿制九二步兵炮和炮弹。如果国民党真的这么大批量生产,并将其中一部分九二步兵炮和炮弹配发给敌后战场的八路军新四军(包括将美国援助的一千多具火箭筒也少量配发给八路军新四军),那么,敌后战场就完全可以不受制于“囚笼政策”,就可以更多的牵制日军和伪军,也就更可以减轻正面战场的压力。
用通俗的话说,国民党如果能把一部分轻型火炮分配给八路军新四军,不仅仅是更有利于抗战,甚至更有利于国民党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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