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佬看楼市 25-05-11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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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对退休夫妻负债1亿2千万元# #退休夫妻月入1.2万负债1.2亿# 最近申请个人破产的新闻有点热,什么短短几千元月薪的,竟然也能搞到少则二千多万,多则一个亿的债务,然后破产了。有这等技术,还愁啥不能振翅高飞?但大家别搞啥歪心思。我们执法部门不是摆设来的,

在中国,以深圳为例,个人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并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等情况,致使自身丧失清偿债务的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可依法进行破产清算。

有如下行为要求:

债务人必须诚实守信,不存在欺诈等不当行为,需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清楚明示债权债务的具体状况。

此外,一般来说还需满足以下普遍条件:

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已到履行期限,个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按时足额偿还债务。

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全面清查资产、核算债务后,确认资产价值低于债务总额,或从个人财务状况评估,明显不具备清偿债务的能力。

三,债务为合法债务。必须是因生活消费、经营等合法行为产生的债务,因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债务,如赌博债务等,通常不纳入破产清算范围。

甚至,你的债务是因不良行为产生,你是在做违法行为所欠下的债务,你明明有能力(这个就挺巧妙)却拒不履行,都会因此而不予受理。

但有没有成功申请个人破产,最终可能不用偿还剩余债务的案例呢?

我找了找,还真有。

深圳的一对夫妻,自1998年起在深圳罗湖开店,2023年10月店铺注销时负债928万余元。两人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清算,法院查明他们现金及存款不足400元,老公无工作且处于术后恢复阶段,老婆退休后月退休金4000多元,还有智力障碍的大儿子和上学的小儿子。法院认为二人符合宣告破产条件,裁定宣告其破产,其房产将拍卖偿债,自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设三年考察期。考察期内,收入扣除生活费用、医药费后由管理人接管分配,考察期届满后,可向法院申请免除未清偿债务,若符合条件则可能不用偿还剩余债务。

讲到这里,其实就是在考察期给予维持每月最低的生活医疗费用。考察期过后,可能免除,但如果又好起来了,债权人是很大可能重新再申请追诉的。

当然了,这就要看举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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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