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最帅的前法官
25-05-12 10:30

实务中,大家总是纠结:某外墙油漆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么?要专属管辖么?要施工资质么?合同有效么?
​个见:1.这都是以“案由”来确定管辖这一错误做法惹的祸。拿到一个合同,习惯性先要给它定性:这是某种典型合同(有名合同),然后再套用该典型合同(案由)对于诉讼主体、管辖、效力的裁判规则。实际上,大量的合同都不能归入到典型合同中去。2.外墙油漆这一分项施工内容,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它是建设工程中的装饰装修工程。3.但是,外墙油漆不能单独立项,也不能单独发包或专业分包,也没有对应的专业工程资质,所以实务中行政机关并不把它做建设工程来管理。那裁判者纠结它是不是“建设工程”,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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