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宣扬违法行为,警方拒绝立案,有没有道理?该怎么办?
有位叫@血王凯撒 的网友,在微博和朋友圈炫耀他的献血记录,自称“全国00后无偿献血,全血第一”,朋友圈有44个点赞。2025年5月7日是他第26次献血。
本人献血120次,当然支持无偿献血。但这位网友利用各地献血系统不联网的漏洞,违反献血法规定的两次全血必须间隔≥6个月,频繁在各地献血站超短间隔献血。2024年他献血8次,每次都是400mL的全血。国际上献全血间隔最短为3个月,即便按这个标准,他这么频繁的献血也极不正常,肯定损害自己的健康。
如果只是自己害自己,他人也很难阻止。问题在于,他为了某种虚荣心,故意把这种违反《献血法》的行为晒在网上,引发网友们的围观,扰乱公共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给#无偿献血# 工作带来极大的破坏性。
根据他自己晒的支付宝全国无偿献血证,他的姓名是凯维沙尔·吐尔孙,其微博显示IP属地为重庆,公司登记为恒大集团。
我将上述情况,以寻衅滋事为由向上海警方报案,但警方以【报警人认为违反献血法来公安派出所报案。告知报警情况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以外的案件或事项,建议向卫生防疫部门报案】为由,拒绝受案(图4)。
问题是:我报案的理由是宣扬违法行为,涉嫌寻衅滋事,而不是让警方直接查处其违法献血的行为。警方这算张冠李戴么?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