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帮帮团
25-05-13 15:51 微博认证: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第一帮帮团》栏目

【农村自建房欲安装充电桩,缺“产权”证明,黄石镇政府:非职能范围】莆田市黄石镇惠上村的村民陈女士需要给新能源车安装充电桩。她反映,村里的自建房因为没有不动产权证,国家电网给了她一份《用电场所产权确认书》,需要村委会和镇政府盖章,证明其对房屋长期合法有效管理使用。陈女士说,在惠上村委会盖章后,她去找黄石镇政府,但被告知申请安装充电桩事宜非职能范围。记者联系上黄石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镇政府无权证明房屋产权归属。记者随后致电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中有相关指导意见:各地房地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明确充电基础设施产权人、建设单位、管理服务单位等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建设使用管理流程。对此,法学专家认为,按国家现有行政法规,镇政府应及时对群众诉求进行受理,如果镇政府认为超出职能范围,可移交给相应职能部门。截稿前,记者接到陈女士的反馈,在记者介入后黄石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到村委会与她协商,表示愿意出面与国家电网进行沟通,看能不能在不盖章的情况下为其安装充电桩,目前陈女士还在等镇政府进一步处理结果。Via@第一帮帮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