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中院 25-05-15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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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超话]# #早安# 小菏说法# #民法典vlog#【每日学“典”:肖像权人可基于正当理由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二条: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来源:法治日报社法治融屏编辑部)#今日说法# http://t.cn/A6gbdQR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