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
25-05-15 11:48 微博认证:第一财经日报官方微博

【#潮汕豪宅因违法占地面临强制拆除#】#面临强制拆除的潮汕豪宅曾被没收# 近日,一则“潮汕10亿豪宅将被强拆”的消息受到广泛关注,这座名为“英之园”的豪华庄园占地超57亩,如今却因违法占地面临强制拆除。

公开信息显示,“英之园”位于广东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该建筑系原村民陈英彪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占用社区集体土地建设,占地57.389亩。

据央广网,“英之园”从2013年开始筹备建设,俗称“大观园”,具有典型潮汕建筑风格,采用潮汕地区特有的“驷马拖车”格局。据称耗资约10亿人民币,不过,该金额尚未证实。

今年5月9日,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一纸强制拆除公告,揭开了“英之园”违建事件的最新进展。公告显示,因擅自在西胪镇西二社区鲤鱼沟洋坊占用该社区集体土地建设“英之园”一案,经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对陈英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汕自然资监(潮阳)〔2024〕第1号】 ,其中责令陈英彪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限期45日内,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未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的情况下非法占用的54.561亩集体工业用地上建成的老式厝五座(建筑面积合计7345.84平方米)、楼房六座(建筑面积合计2495.4平方米)、东北角近围墙一座楼房的大部分(建筑面积396.11平方米)、凉亭西面的一部分(建筑面积18.47平方米)及大门(面积40.9平方米)、大门一面的围墙(面积52.7平方米),并清理现场,同时并处罚款,陈英彪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现本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已届满。

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限陈英彪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4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构)筑物和设施完毕并清理现场。如陈英彪逾期未拆除完毕的,本府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此外,在2020年9月15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曾发布公告表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4月29日,该分局依法对位于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鲤鱼沟占地建设“英之园”面积57.389亩、建筑面积10321.61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实施没收。

至于为何从此前的“没收”到如今的“强制拆除”,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仅表示,具体情况以网上发布过的公告为准。(澎湃新闻) http://t.cn/A6gtPlW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