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美国金融化还挺让人唏嘘的。
可能有些人不知道:美国早先在金融上是异常保守的国家。
大萧条那段时间,罗斯福整顿以后,民众普遍对银行家深恶痛绝,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1933年)《证券交易法》(1934年)
在战后的美国,外国非常难以获得美元。
战后一直到60年代,美国资本家对于管制束手无策,只能去海外发展,
也就是这个时候,英国金融业才发展起来的,当时的英国金融业实际上就干一件事,
当美元的二道贩子,也就是所谓的“离岸美元”
当时类似于花旗银行之类的公司,为了规避国内利率管制和跨州经营管制,就开始向国外扩张,扩张的挺成功。
然后英国金融业一下子就起来了
美国放开金融管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嘎了,
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推出浮动利率工具,
此后美国逐步取消利率管制,
又开始放开混业经营,
到94年,解除跨州经营限制,
99年废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允许银行、证券、保险混业经营。
美国并不是一个一直都金融自由化的国家,他金融自由化也不过是从70年代才开始的。是逐步演变到现在这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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