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萝卜S
25-05-19 15:44

【陕西岚皋一救护车司机醉驾救人途中撞车,保险公司拒赔】

近日,一份关于陕西岚皋一救护车司机醉酒引发事故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网络引发关注。5月19日,海报新闻记者从岚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救护车辆所属的岚皋县佐龙镇中心卫生院核实了该事件的真实性。

目前,在刑事责任方面,对救护车司机的判决尚未作出。民事方面,由于司机醉驾,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佐龙镇中心卫生院表示正在与家属积极协商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2024年8月10日22时14分,救护车驾驶员余某驾驶陕GUF1号小型专用汽车(救护车),从汉滨区双龙镇香河桥高铁施工区附近驶向岚皋县医院方向。当行驶至G211国道*1081公里+500米处时,救护车与路边停放的陕GUN8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之后又撞在了佐龙镇金珠店街道木材检查站外墙上。该事故导致两车受损,驾驶员余某以及同车人员陈某、党某、梁某受伤。经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余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14mg/100ml ,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通过视频资料、现场勘查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证实,余某驾驶机动车时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且饮酒后驾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余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陈某1、党某、梁某、陈某2、丁某无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陈某1为佐龙镇中心卫生院医生,陈某2为护士,党某、梁某是待急救患者,丁某则是陕GUN8**车车主。

据悉,该救护车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公司承保,车辆所有人为佐龙镇中心卫生院。5月19日上午,岚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证实了此事。目前,救护车驾驶员因醉酒已被吊销驾照,并移送检察机关。交警部门表示,其权责内工作已处理完毕,当事人员对交警处理无异议,目前主要纠纷集中在赔偿方面,涉及当地卫生院等相关方。

社交媒体流传的帖子称,因醉酒驾驶,保险公司依据“酒驾免责条款”拒赔。5月19日,大地保险客服表示,一般车险都会有酒驾免责条款,通常酒驾发生事故会拒赔。记者了解到,酒驾拒赔在车险行业较为普遍。

佐龙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人袁某称,伤者已得到妥善救治,卫生院正与家属积极沟通协调。目前驾驶员已停岗,等待最终法律判决结果。伤者此前存在颅内出血情况,不过目前病情已稳定,意识清醒。

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和实施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并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然而,海报新闻多次联系岚皋县卫健局,均未得到回应。(文章内容综合来源 海报新闻) http://t.cn/A6gSIVBb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