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i_Tiyaya
25-05-20 15:17

【罗湖政务短信平台】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馈的xx噪声扰民问题已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05月20日10时42分到达现场处理群众投诉,被投诉对象为xx项目(外立面),位于深圳市罗湖区xx号,建设单位为深圳市xx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xx有限公司,已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目前处于拆除施工阶段,主要使用的机械设备有炮机和切割机等,该工程施工作业时产生一定的声音影响周边环境。
执法人员已约谈现场施工人员,向其进行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并着重强调以下二点: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施工时间进行施工(法定施工时间:7:00-12:00、14:00-23:00),不得超时或提前施工;二是在施工过程中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缩短周末及节假日大噪声机械设备的作业时间和施工强度,将施工噪声的影响降到最低,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继续对其加强巡查,督促并指导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装修施工,减少噪声影响。
如仍存生态环境问题您可以直接拨打我局24小时信访受理电话25663906反映。感谢您对罗湖生态环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