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之路
25-05-22 03:26

昨日,一份《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长检民监【2025】18号)在出借人群中被广泛转发。
首先,这次群友们分享的是一份来自检察院的《决定书》,不同于以往常见的法院一审或二审(终审)判决。这是为什么?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此案中《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晋04民终2211号》为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自作出起生效,当事人要履行义务且不能上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存在法定程序或实体错误情形时,当事人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救济。”平台也成了需要救济的一方?简直让人笑掉大牙。这不过是平台“拖字诀”的极致演绎罢了。众所周知,犬富对于不利于己方的判决,从最开始以二审来拖延,到后来的面对终审拒不主动执行判决,直至法院强制执行,已经越来越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究其原因,无非是:1、负隅顽抗,在出借人心中造成平台毫无底线的抗诉形象,增加出借人的顾虑、摧毁出借人的希望;2、延长资金的支付周期,以继续占用未兑付资金用于其他投资或运营;3、利用法律程序的复杂性,通过一审、二审、再审上诉、监督救济等过程,加大司法成本,妄图以此干扰司法机关的立案和审判程序。好在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一份干净利落的《不支持决定书》,将平台的痴心妄想彻底粉碎!接下来,我们回到《决定书》的主体正文内容,把这些法律条文翻译成出借人们能看懂、能理解、能分享的观点。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