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侠士 25-05-22 08:26
微博认证:科技博主

【海口市公安局通报】对造谣他人“虐猫”并利用社交平台进行传播、散布当事人个人信息、带头在公关机关门前呼口号并进行网络直播的史某某、冉某某、陈某,依照治安处罚法,分别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海口市公安局在通报中表示:“此事件中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相关人员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通报中说:“此次事件中,个别人员在未知悉具体事实的情况下,造谣他人‘虐猫’,对当事人进行网暴甚至大肆散布其个人隐私,并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公安机关将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履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对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