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生命 从车轮开始】5月21日,内蒙古高速公路三支队包头大队民警走进包头市第五中学和包头市第九十三中学,开展了一场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的专项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旨在增强初中生和高中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重点针对他们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示和教育。
活动中,民警同志详细讲解了电动自行车骑行中需要注意的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超速、抢行、违法载人、不带安全头盔、闯红灯等行为的危害性。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互动问答,学生们深刻认识到这些违法行为不仅威胁自身安全,还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随后民警给同学们播放了近三年发生的电动车交通事故视频,进行了事故预防警示。这些真实的案例让学生们直观感受到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活动结束后,民警在学校门口设立了检查点,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学生进行严抓和批评教育。通过现场执法,学生们意识到安全头盔的重要性,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通讯员:高速三支队包头大队 高速鹿宣教工作室 睢斌东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