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北京青年报发表了记者满羿的新闻报道:《锁麟囊》拍成电影,翁偶虹哪去了?
针对中国戏曲学院作为京剧电影《锁麟囊》侵犯翁偶虹著作权最为相关的影片出品方,自我5月19日对其【质疑和举报】后,翁偶虹之子翁武昌5月20日也发表了【声明和再次授权】。
北青报的报道,依据事实,公正阐述,并采访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会长兼总干事张洪波。张会长认为:《锁麟囊》是戏曲作家翁偶虹的代表作,他1994年去世,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他的版权还在保护期限内。对其剧本进行京剧排演、京剧电影拍摄发行播放,使用者均应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征得其著作财产权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他的儿子翁武昌的授权,签订授权合同,编剧署名为翁偶虹。
此外,知名作家、原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原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第一任会长陈建功先生也仗义执言:翁偶虹公子翁武昌应进行索赔;有关责任方应予道歉,影片为翁老编剧署名,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至此,翁偶虹家属及相关弟子,敦促中国戏曲学院立即停止侵权,并抓紧落实和履行相关的法律责任,以免造成更负面的社会影响和更严肃的法律追究!@中国戏曲学院 http://t.cn/A6yCpA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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