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要求年假折现获法院支持#【员工离职后要求“放弃”的年假折现,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近万元】员工离职时,在系统中勾选了“承诺年休假和调休已休完,未休部分自动放弃”,但实际上年休假还有部分未休,还可以要求公司把没休的年休假折现吗?
刘某是某公司员工,依法享有年休假。2022年3月至12月期间,公司未安排他休法定年休假,也未支付年休假折算工资。同年12月8日,刘某提交离职申请时,在系统里“其他”一栏中勾选“本人承诺所有年休假和调休已休完,若有未休完部分将视为自动放弃”,并于12月31日正式离职。之后,刘某向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年休假折算工资,未获支持,遂诉至法院。
刘某认为,离职程序中“其他”一栏为必选项,不选不能进入下一个流程办理离职,且内容是系统预设的唯一选项,当初的“承诺”是被迫的,自己有权主张年休假折算工资。公司则认为,刘某作出年休假已休完的承诺,且“自动放弃”条款未违反法律规定,拒绝支付其年休假折算工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未安排刘某休年休假,离职申请系统的设置并无其他选项,实际上强制免除了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的责任,限制了员工的年休权,故判决公司支付刘某年休假折算工资9875.13元。后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http://t.cn/A6gTtuQ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