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5-05-23 15:07 微博认证:《人民法院报》微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冠男在《人民法院报》发表署名文章:中国古代恤刑制度的三重维度】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内涵丰富,承载着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智慧与经验,为当代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本土资源。其中,恤刑传统堪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瑰宝,其核心在于实施刑罚时应对罪犯秉持忧悯、体恤之心,对后世影响极为深远。

恤刑有着深厚的儒家思想基础,如孔子在西周“明德慎罚”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仁者爱人”“为政以德”,主张“以礼为主,礼刑并用”,认为执政者应靠道德教化治理民众,而非专任刑罚。孟子则进一步提出“仁政”观点,强调执政者治国要爱民、重民,刑罚的目的在于教化百姓,而不仅仅是惩罚。在中国古代司法中,恤刑贯穿于审理、量刑、执行等各个关键环节,通过多重方式彰显法律的公正与仁慈,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来源:人民法院报·5版丨​责任编辑:林淼 |联系电话:(010)67550745 | 电子邮箱:linmiao@rmfyb.cn) http://t.cn/A6gTSn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