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25-05-24 07:49
微博认证:澎湃新闻官方微博

【#东莞中院查封的土地被益阳自规局解封#,争议背后的司法与行政博弈】法院查封的土地,却被异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解封,并注销了土地使用权。

这是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中遇到的情况。该院查封的土地位于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当法院准备对查封土地进行评估拍卖时,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益阳自规局”)向法院发来一纸通知书,称经局长办公室会议,涉案土地已解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注销。

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的保全措施,除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上级法院决定解除外,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东莞中院向益阳自规局发出通知,称其擅自处分该院已经查封的财产,责令限期追回上述财产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逾期不追回或赔偿的,该院将进行罚款或拘留。

这起土地处分争议可上溯至2015年的一起企业债务纠纷,东莞中院在2016年查封了两块涉案土地。益阳方面2019年曾以涉案两块地为闲置土地作出无偿收回的决定,但未事先征求东莞中院意见,后续也未退回土地或给予债权人赔偿。

5月20日,时任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龚悟云向澎湃新闻表示,“我们是依法依规的,是依法行政。”

而此前的2025年2月24日,东莞中院已对该“注销使用权证”的土地进行续封。5月21日,东莞中院相关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我们没有对涉案土地解封,我们的执行案件仍在办理当中。”http://t.cn/A6gQUUJ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