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立,党校函授学习了3年法律,三年后(2007年)就在广宗县法院当了院长,此后官运亨通,历任邢台中院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级);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级高级法官。
2025年4月,河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包括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建立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
2013年至2024年,李建立借年节之机,先后16次收受7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13万元;2015年至2019年,先后6次接受某公司客户经理安排的宴请;2016年11月,接受某公司河北区域负责人安排到上海、苏州旅游,相关费用由该名负责人支付。李建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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