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微博、正能量的朋友们好!
吉林省政法委设立法官违法违纪征集举报平台登录不上,我要在此微博平台举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原行政审判长许光不作为,玩忽职守,渎职失职,故意枉法裁判,事实如下:
审理此行政再审案件被告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长绿城行字(2002)第16号是否违法,案号(2005)长行再字弟4号行政判决,该判决撤销法院所有法律文书、撤销被告处理决定,故意留尾巴,1.漏项,撤销被告处理决定对其行政行为是违法还是合法未确认,一撤了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之规定。
2.故意‘遗漏’当事人合法诉求未判,本案无其他诉求,对本案有关诉求未判,被告有作出决定的事项,原告有合法诉求请求。
被告决定的事项(1)决定刘海林胡德育与发包方形成新的土地承包关系;
被告决定的事项(2)决定驳回原告收回土地承包权。
原告合法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刘海林胡德育与发包方形成新的土地承包关系无效;
原告合法诉讼请求(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本案争议的土地承包权人为原告。
原行政审判长许光故意‘遗漏’当事人合法诉求未判,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91条(六)项“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违反最高法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0条(五)项“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予裁判的”之规定,原行政审判长许光有法不依,有错不纠,故意包庇下级法院审判工作,官官相护互相包庇,故意不依法办案,枉法裁判,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土地至今未得到解决仍被侵占,申诉各级法院都无人管,此案特向该平台举报。
请求:各级领导关注此案给予监督督查。
要求:查清事实依法公平公正办案还当事人公道。
要求:查原行政审判长许光故意不依法办案侵害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违法行为,
举报人:李淑云宋起
202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