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谈明清史#(38)嘉庆四年(1799年)春夜,“面有容色”的河南浚县农家女邢氏的人生被撕成两半。这位二十一岁的新妇,因不堪受婆婆任氏与四名奸夫的逼迫,偷逃回娘家。懦弱的父亲感到没有面子,反而立约:“如果女儿再跑,打死勿论”。结果,深夜二鼓,奸夫们逼上门来,邢氏被剥衣裸挞数百下,有娠之身血肉模糊,求灭灯而死的哀鸣湮没在棍棒声中。五更时分,邢氏气绝,奸人们竟割其头颅伪作自杀,连夜唤邢父验尸——那张立下“打死勿论”契约的纸,成了她最后的裹尸布。
事后,邢氏之夫邢显旺最终冲破恐惧赴县衙击鼓,官府查实把将三名主犯斩绞,而邢氏则因为“守贞抗暴”被旌表烈妇。她的血肉模糊的躯体,在宗法制度的裹挟下,成了“贞节”二字的具象化符号。
邢家媳妇案中,全乡愤懑却无人敢言,犹如职场中“事不关己”的冷漠文化。邢氏之死虽换来烈女牌坊,让职场人更需清醒:被霸凌者如果不敢发声,下一个祭品或许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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