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河北省阳原县村民常建文,因实名举报危房改造质量问题的因病致贫普通农民,竟遭村干部暴力相向——监控被拔、手机被抢、身体遭受重创。医院诊断显示,其血清肌酸激酶异常升高,腰部旧伤恶化,更出现肌肉萎缩和神经损伤等严重后果。然而更令人震惊的是后续处理:接警后派出所未及时固定现场证据,对本人人提供的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笔录置若罔闻;阳原县公安局法医恶意掩盖伤情事实,导致后续鉴定缺乏关键性证据。县政府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不需要调查推诿塞责;两级法院对办案程序违法问题避重就轻,最终驳回重新伤情鉴定复核申请。更荒诞的是,即便法院责令重新做出行政行为,涉事派出所仍坚持无违法犯罪事实的结论,让施暴者逍遥法外。这场权力与正义的博弈中,程序空转、证据湮灭、真相蒙尘,暴露出基层治理中令人忧心的权力庇护现象。期待有关部门能秉公处理,用实际行动诠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确立的合法性审查原则,在本案中遭遇严峻考验。当司法救济渠道失灵时,如何守护公民的正当权利,成为检验法治成色的试金石! http://t.cn/RxnQf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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