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再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洛阳市连续五届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5月23日,喜讯从北京传来!经复查确认,洛阳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是自2011年首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以来,洛阳市连续五届获此殊荣。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城市综合类评比的最高荣誉,涵盖城市治理、生态建设、民生服务、文明风尚等全方位评价体系。
此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洛阳的“文明含量”更加丰厚——
洛阳市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洛宁县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和县),新安县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和县)荣誉称号;
新安县铁门镇、宜阳县香鹿山镇、偃师区翟镇镇圪当头村等15个村镇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孟津区会盟镇、栾川县赤土店镇、偃师区岳滩镇岳滩村等13个村镇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洛阳师范学院、洛阳市第十一高级中学、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洛阳市实验初级中学、洛阳市东方第二初级中学获评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洛阳市实验中学、洛阳市实验小学、洛阳市老城区第一小学、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娄建党家庭、王丛苗家庭获评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赵玉峰家庭、付会斌家庭、臧莲凤家庭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http://t.cn/RyhTm9c
发布于 河南
